护军女到底对隔壁的护军做了什么?
白爷昨天跟我分享了一个故事,大约记录如下,说有两个将军,将军甲有个女儿,长的倍儿漂亮,将军乙有个儿子,看上人家了,见天儿嬉皮笑脸的跟人家扯闲皮套磁。有一天两家大人都不在家,小子就敲墙跟人家借茶具,姑娘不借,小子就在墙板上挖了一个洞,看见姑娘之后开始吓唬人家,说爷既然能跟这儿抠一个窟窿眼儿,就能翻过你这薄墙板儿,也不怎么着姑娘就浪起来了,小伙先把手指头伸过去了,接着就自然而然地把他的混元宝棍探了过去,谁知道这姑娘先撸把两下,拔下头上的簪子给小伙来了个大穿刺(当时我心想,终于来了,终于来了!戏核儿在这儿呢!),后面的就都不重要了。
讲完之后我们争论的是,这故事是要说什么呢?白爷说这还是一个有出处的古书所载,而非今人杜撰,当时我脑子中的疑问是,这两家将军也太寒碜了点,盖房子盖的都借笔儿了,还用的是不足一屌之长的薄板做隔墙(下附The Penis Size Worldwide,现今数据是10.89,我们假设当年的八旗小伙子是上限值12,还要减去能露出来叫姑娘上手的长度,这墙板多说也就3-6厘米厚吧),还偏偏让俩春来秋往的骚年正好住这俩屋,你说这小伙子天天听着隔壁的姑娘幽叹娇喘的,能不心猿意马么。
昨晚白爷兴致勃勃地发来了原文地址,是清中期满族文人和邦额的《夜谭随录》,查到的资料说,这位和爷“自少年起,便喜听奇事趣闻,乐于搜集记载,《夜谭随录》中多有体现。”鲁迅先生《中国小说史略》称其《夜谭随录》“记朔方景物及市井情形者特可观”。我一看,这不行啊,这么好的书我得得着啊!下面呈上原文。
护军女
某护军女,有殊色,十九未嫁。邻家一少年,甫二十,亦为护军,素以丰姿自诩。窥女,艳之,时乘间以言色相挑,女辄引避。
偶值其父从军征南,母亦归宁,唯女在室,及一老妪。少年侦知之,故拍板壁,借用烟具,女不应。少年以刀挖板一孔如钱大,以目就之,向女笑曰:“借一烟袋,何便靳惜?”女见之,勃然怒,寻即色定,冁然曰:“素不相识,那便以物相假?”少年得其应答,惊喜欲狂,挑之曰:“子勿作态,今既能钻穴相窥,莫谓不能逾墙相搂也。”女曰:“既此一孔,已足盘桓,何必涉险。”话间眄睐其目,愈增妩媚。少年心动,伸一指入孔,女遽握之。少年心大动,谓其可诱,乃低语以睻之曰:“我有一物,子识之乎?”女曰:“是何希罕物?”少年曰:“子姑视之。”亟解盉出势,纳入孔中。女即捉之,佯为摩弄,潜扳鬓钗横贯之,脱颖而出。少年僵立痛甚,号叫声嘶。女出房扃其户,置若罔闻。 少年有妹,闻之往瞰,骇极,奔告其母。母趋至,百计不能救,乃过女家,长跪求免。女曰:“待娘回,当释汝儿。”母大窘,奔其母家求之。母与其弟偕归,女见母大哭,觅死;慰藉再四方止。舅启户,见少年势,怒且笑曰:“此亦足以小创而大惩矣!”骂而拔钗,少年昏绝仆地。扛之入室,医治月余方愈,遂徙去。闲斋曰:
此固一大快事,然不足为训也。夫女子不能正色闲邪,故作媚态以导淫,是罔人也。焉有处子守礼,罔人而可为也?昔山左李氏,因逆旅主人拖其臂,则断臂以自洁。女虽自贞,而纤手已污,终属杂霸,岂曰行权。
兰岩曰:
少年男女,一壁之隔,其窥探情动,亦所必有。乃遗女归宁,其母亦失于检点,致令出此丑态。乃舅乃母,不闻一惩其女之摩弄非理,而但笑少年之足创,其家教亦概可知矣。轻薄至死,夫谁惜此少年哉?
读罢原文之后,有几点要问要考。
首先,护军一职,在清朝是正二品的官职(以护军统领为例),也算不小了。和爷生于乾隆十三年,属于清朝中兴年代的末期,所写的两位护军,年龄相差二十岁,隔壁而居的事若果当真,那乾隆年间的公务员待遇实属一般,连个隔院墙都没有。
其次,我认为这位少女并未手辣腹黑到如此地步,以至于下死手穿刺少年的阳具。原因有三。
其一,“舅启户,见少年势,怒且笑曰:‘此亦足以小创而大惩矣!’”,无论怎么看,亲舅舅也不能管阴茎穿刺这种血淋淋的场景叫做“小创”吧。
其二,作者描述十分生动,言简意赅,固然不吝字词描写血光喷射的场景(况和爷乃怪趣文人也),却通篇不见一点血丝,且其后定语时,引用了山左李氏的断臂的例子以示贞洁,对护军女的评价是“纤手已污,终属杂霸”,如果两者处于同样的贞洁层级,评语差不多应该是“昔山左李氏守清白断臂,今护军女护贞洁刺势”,一个砍胳膊,一个剁鸡巴,也算对仗得上。
其三,少年将裆下之物“纳入孔中”之后,“女即捉之,佯为摩弄,潜扳鬓钗横贯之,脱颖而出”,我认为这里比较关键的是,钗。以所见资料而言,独针者为簪,钗者,“妇女的一种首饰,由两股簪子合成”(见下图,对不起了甄嬛)说到这,我想大家应该明白我要说什么了,如果是簪,我的所有猜想就都白忙活了(单针的钗也有不少,多年混用,以不符本意)。
综上,我的猜想是,这顽皮的少女只是想教训一下小伙子,用钗别住了小伙子的龟头(卡住),然后把屋子门一锁,谁也进不去,小伙子被钗夹住后越着急,越充血,越充血就越拔不出来,拉扯撕拽之时,与刚刚“以刀挖板一孔如钱大”的粗糙的木板空洞边缘剧烈摩擦,当舅舅救下他之时,早该红肿不堪了,这也是他为什么“医治月余方愈”的原因,如果他被穿刺,血流不止,一直持续如下这么长时间:“少年有妹,闻之往瞰,骇极,奔告其母。母趋至,百计不能救,乃过女家,长跪求免。女曰:“待娘回,当释汝儿。”母大窘,奔其母家求之。母与其弟偕归,女见母大哭,觅死;慰藉再四方止。”那结果就没法愈了,只能直接去势入宫了,话说也不是谁自己割鸡割鸡割鸡割鸡就能去当公公的。
](https://archive.writeitdown.site/699d55a5gw1ec9tkf8u6cg20a007a1kz.gif)
恶搞节目,@变态学教授无铭,新浪微博
我就是随便一推一考,如果不和您口味就全当我瞎猜。至于《夜谭随录》,kindle有公版的免费书。
另附: